天水赵氏诫条四则 〖天水赵氏诫条四则〗
- 中华赵氏网 2009/2/6 10:57:27 万家姓
天水赵氏诫条四则 〖天水赵氏诫条四则〗
赵姓原始家规是慎行、敬祖,合家。
对一个拥有悠久文化传统的姓氏来说,其家族文化有一个逐步成熟的过程。其早期的文化特征纵然比较幼稚、欠完善;但正是由于它的原始性,更能反映出该宗族的文化的本质。下面,我们附录了天水赵姓宗族文化之中的"旧诫条"四则。这四则诫条的内容概而言之即为六个字:慎行、敬祖、合家。
天水赵氏诫条四则
一戒子孙不可随众结盟
近习以结盟为广交,不知所结之人其善恶戒否,非一见可决。常有剧盗逃奴,假扮商贾,忽被官司缉获,执盟书株连坐陷,甚至亡身败家。大都多游手无赖之徒,引诱赌博酗饮,恃其孤群狗党,武断乡曲,无非犯罪之由,至于转眼成仇与趋炎附势。如密契贫薄而遂如路人,更不足道矣。
一戒子孙毋得擅卖祖山
非赖祖坟安吉,焉得儿孙绵还。近有愚顽子侄,因己身贫乏,希得小利,擅卖与诞谋风水,无根乍富之家,不思异姓截脉,害及儿孙,
自后如有此事,通族鸣上共处。且祖上庄田有所,后人不肖卖田, 岂得将窀穸祖骸之山地并卖。谁无宗祖,买者卖者各宜思天理王法。
一戒子孙不可自相残害
兄弟同母所生,即或有异母者,亦共一父,原无不和之理。每因娶妇不良,妯娌相伤。各向枕边唆拨,遂致同气相伤。盖妇本异姓,与我兄弟无关,则贤妇少,悍妇多,她原不明礼义,若偏信其言,执迷不悟,难免同室操戈,外人因得乘隙构害,酿成大祸。九世同居止一忍字,子刊、其慎思之。
一戒子孙毋得窃葬祖坟
祖冢所在,不论有地无地,现存许多子孙,其中自然有贫富不等,不可妄听术士讹言,云某人富贵,是某坟所发,因而窃葬于前后,左右昭穆不分,且山水钟灵只有一线生气,若横拦下截,必致两败俱伤。
自后俱当另觅城,不得仍前溷葬。
赵姓家规的内含:厚生
从上面所附录的"天水赵氏·旧诫条"四则之中,我们可以看到,旧家规第一则是告戒子孙要"慎行",切不可在外随意广交朋友,以免与坏人交为拜结兄弟,一旦事发,危及自身、害于家族;或者近墨者黑,染上恶习,身败家亡。因此,要"慎行",以此来安身立业,保家兴族。
"旧诫条"四则之中的第二条,为"戒子孙毋得擅卖祖山"。从字义而言,即是要子孙敬奉祖先。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守业,以利于"儿孙绵还"。所以,诫条第一句即云:"非赖祖坟安吉,焉得儿孙绵还。"意即,保存祖山,不仅仅只是为了让祖坟安吉,而且,还须守住祖田,以利安居乐业,裕家兴族。可见,敬祖只是途径,繁衍后代才是目的。
"旧诫条"中的第三条"戒子孙不可自相残害"和第四条"戒子孙毋得窃葬祖坟",都是告诫赵姓子孙要"合家"。所谓"合家",不仅指一家之和睦,更指一族之团结。第三条"戒子孙不可自相残害",重点指一家之和睦,不可因妇人与小人之挑唆而斗气争讼,引起同室操戈。第四条"戒子孙毋得窃葬祖坟",即告戒子孙不要争夺坟地,要严守昭穆,同族之人应尊卑长幼有序,才可以合族齐心,族人共富。
由此观之,"旧诫条"四则的内容虽分别言"慎行、敬祖,合家",但基点都是落脚在"厚生"之上。
赵姓家规的外型:孝睦慎读,和勤俭约
赵姓家规以"厚生"为内含,为了达到厚生的目的,使赵姓家族繁衍光大,随着家族的文化的成熟,于是将原来的"旧诫条"四则演变成了"家训"十条、"家规"二十条,"家约"十二条;此外,还有"律法"(家法)十二条,"祠规"十六条等等。
赵姓"家训"十条言明:"凡我族人,各宜致意安常,力业操勤,谨于当躬,正己修身,树仪型于后裔。"赵姓"家规"二十条言明:"家规者,原以振一族之纲常,正人伦之大节也。"从"家训"十条、"家规"二十条和"家约"十二条看,这四十二条家训家规家约的内容集中体现在"孝、睦、慎、读,和、勤、俭、约"八个字上。"孝",为"百行之原也"。"睦","能与祖宗济一日子孙,即能与祖宗免一日忧虑。""慎","学好千日不足,学歹一时有余,丽泽求益,尚慎旃或。""读","凡子弟无论智愚贤否,均当以读书为上。""和","兄弟之间,原称手足。言人之有兄弟,即一身之有手与足,断不得除膜相视者也。""勤","勤者财之来","故不勤不得以成家。""俭","俭者财之蓄","不俭亦不可以守家也。""约","家约者,所以束将来事迹也。"现将"家训"、"家规"、"家约"附录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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