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文化部、教育部文件

    中华盛氏网 2012年9月7日 万家姓


国家档案局、文化部、教育部文件

关于协助编好《中国家谱综合目录》的通知

 

国档会字【198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管会、档案局、北京图书馆、各高等院校:

家谱是我国宝贵文化遗产中亟待发掘的一部分,蕴藏着大量有关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经济学史、人物传记、家族制度以及地方史料,它不仅对开展学术研究有着重要价值,而且对当前某些工作也起着重大作用,但是,由于国内收藏的家谱极为分散,没有专门目录,因而长期以来国内对家谱的发掘研究工作做得不够。这与国外学者,机构,对中国家谱的收集不遗余力,研究多有成果的状况很不相称。同时对外开放政策的实行,许多根在大陆的台湾同胞,海外侨胞思乡之情日趋浓烈,他们也亟需利用家谱来寻找自己的血缘关系。为了推动国内外对家谱的研究利用,发掘家谱这一祖国文化宝藏,改变中国家谱研究的内轻外重状况,充分发挥家谱在学术研究和统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国家档案局二处,南开大学历史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图书馆等单位,拟将分藏于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等单位的家谱,编成一部比较完整的《中国家谱综合目录》。计划在1985年底完成编撰工作,公开出版。为了协助编好这一目录,特请你们通知各地图书馆(室)、博物馆、文会馆、文化馆、档案馆(室)等收藏单位,将其收藏的家谱和所知道的个人收藏家谱目录,按照该书的编辑的凡例,于1985年3月底以前,报送国家档案局,个别收藏量大的单位也不要迟于1985年6月底报送。特此通知。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家谱的格式和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序列”:有序文、凡例、目录等。

2.“谱系”:记载宗族姓氏的源流、世系图表、郡望派别、居徙始末。

3.“思荣”:备述受命诰科举中试,以及耆寿贞女、烈女等人物。

4.“冢基”:记祖先莹所在及各派基地分布(多附图记)和祭祀规定。

5.“祠堂”:记载祠堂祠规,家训财产等。

6.“家传”:收录族中成员的传记资料和“言行可书”者的历史。

7.“艺文”:收集族人著述、有诗文、书画著术要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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