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氏网新闻】“小云南非云南”观点的失误

    中华盖氏网 2017/11/9 10:56:11 吴光范


中华姓氏网--弘扬姓氏文化,传承先祖精神;寻根联谊互助,激励子孙奋发!

作者:吴光范

通过前文分析大量史料可知,在长期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小云南”一是指云南驿所在地,如程立本《云南行记》、杨慎《滇程记》、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相传古云南郡治此,土人称为小云南,以别于云南治城云。”二是称云南县(今祥云县)为“小云南”。云南的“小云南”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云南非云南”之说所能否定的,也不是在外省有“云”字的地方之“南”就能随意找得到的,更不是以一个现代带有“云南”称谓的商号、酒店之名就能代替的,云南是“小云南”人后裔苦苦寻找的祖籍地,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小云南”研究的成果之一。

“小云南非云南”论的由来

“小云南非云南”论多出自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版《莱阳县志》、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石印本《牟平县志》。以下简称此二书为“两志”。

《莱阳县志》卷末附记《杂述·云南迁民》说:“(云南迁民)意即洪武四年山后内徙之民也。盖阴山之南、恒山之北,曰郡,曰州,曰府,曰路,自昔即以云称,则云中、云州或云冈、云阳、云泉之南,其土人必有以云南称者。……而迁者不忘旧居,故传称云南,又以非云南省,故又别之为小云南。亦犹吾东府人侨居关外,概呼登、莱为海南耳。今走辽吉,问其先世,率称海南,而诘其籍贯,则莫能详。”

《牟平县志》亦说:“洪武四年,山后徙民事,谓:阴山之南,恒山之北,自昔即以云称。战国曰云中,秦汉置云中郡,北周置云中县,隋置云内县,金元皆置云州,其地俱在今晋、察、绥三省之交。则云中、云州之南,或云岗、云阳、云泉之南,其土人必有以云南称者。登莱迭遭金元之乱,居民死亡殆尽,多是移民来此……而迁者不忘旧居,故传称云南。又以非云南省,故别之为小云南。亦犹东府人侨居关外,概呼登、莱为海南耳。说虽无据而近理”。

“两志”上述论断一出,80多年来,众多“小云南”的后代前往山西、山东、河北、安徽、内蒙等地,辗转寻觅“云南”和“小云南”祖籍地,找来找去,一无所获。但迄今为止,还有不少人在寻找“山东小云南”、“山西小云南”“山西洪洞县小云南”“山西燕云十六州小云南”“安徽小云南”等。如360百科《小云南》载:“‘小云南’在山西的观点,主要来源于民国《牟平县志》记载的‘云中、云州之南’之说。”

“两志”观点的误导

“两志”关于“小云南”在“云中、云州之南”的观点是否正确呢?为正视听,有必要考辨如下:

《辞海》阴山:“在内蒙古自治区中部。东西走向……长约1200公里”;恒山:“古山名,在今河北曲阳西北与山西接壤处……在山西省东北部,东北—西南走向,西接管涔山,东至河北省边境,绵延150公里”。而关于“云中”,历史上至少有五个不同的概念:一是战国置郡,秦代治所云中在今内蒙古托克托东北,辖境在大青山以南、长城以北;二是唐天宝时以云州改置云中郡,治所在今山西大同市;三是北魏置云州,治所在今山西祁县西;四是唐贞观时置云州,在今山西大同市;五是明万历置云州,即今云南省云县。云冈即山西大同市所在的武周山,云冈石窟所在地。云泉则在河北张家口。

众多东北“小云南”后裔的寻根者和谱牒专家经实地考察、多方求索,得出结论:“小云南”不在上述省区市,而在云南,并指出上述“两志”是无根据的猜测和误导。如鞍山谱牒文化研究会张永华在《再谈“小云南”问题(四)》中说:民国版的山东《牟平县志》“‘自昔即以云称’和‘其土人必有以云南称者’这两句话都是无根据的猜测。”在《再谈“燕云十六州”》中,张永华先生指出:“可见持‘小云南’即‘十六州’观点的文章,不仅把河北十二州纳入山西境内,又将内蒙的阴山由长城北也搬到长城南面。这种做法,不仅是其文作者将研究历史与地理知识脱节,而且对寻找‘小云南’在何方同样是一种误导。”

笔者有幸到过山东、山西、安徽、内蒙等地,与当地干部群众及有关部门座谈了解,从未有人说过或听说过上述地方有云南或小云南之名。2012年9月13至22日笔者到山西,9月19日考察云冈石窟后,曾与山西省地方志办公室李茂盛主任交谈并阅读了山西地方志、地名志,查遍山西全境,古今均无“云南”和“小云南”之名。由此可见,诚如上述东北寻根者和族谱专家所说:“两志”的“小云南非云南”论,确属误导,是“无根据的猜测”。

“两志”违背地名学的基本原则

一是在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定名云南行中书省之前,称“云南”者,即西汉之云南县、三国之云南郡、元之云南州、明之云南县,其地皆在云南,其他省并无云南之名。唐宋时“云南”已成为全滇的代称。中国其他省,包括“两志”所说“阴山之南、恒山之北”、“云中、云州之南,或云冈、云阳、云泉之南”,历代文献皆无“云南”“小云南”的记载,也无“其土人必有以云南称者”。

二是中国历代国家政权对地名的命名管理十分严格,是国家统治权力的重要职能之一。《元史·本纪·云南事迹》载:(至元)十三年(1276年),“云南行省赛典赤,以改定云南诸多路名号来上。”民国《新纂云南通志》亦载:“至元十三年丁亥,云南行省赛典赤以改定诸路名号来上。”即云南路、州、府、县、甸之名,都是要由平章政事赛典赤报送皇帝忽必烈批准的。当代乡镇地名的命名、更改,也都是由国家管理,国家民政部审批,县名则要经国务院审批。“两志”所言“云南”的地方之大,远在县乡之上,在西汉至元代已有云南县、云南省地名称谓之后,历代国家政权决不允许在国内其他地方再搞一个称“云南”的地方;“土人”要自发形成一个远在县乡之上的“云南”之习称地名,历代国家政权也是决不允许出现的,因为这种官方和民间违背地名管理原则的做法只能导致管理混乱和扰民。在历经千年形成“云南”之称,并经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正式定名云南行中书省,官方民间都已熟知“云南”之名的历史背景下,按国家地名管理“不能重名”的原则,“两志”猜想在云南省名之外,由官方命名或民间自发形成别的“云南”或“小云南”地名,均是不可能的。

“两志”还违背了地名形成原则。“地名是特定地理实体的指称,地名不仅代表命名对象的空间位置,指定它的类型,而且还常常反映当地的自然地理或人文地理特征。”(《地名学概论》)。“就具体地名来说,每一个地名都是人们对地理环境中具有特定位置、范围及形态特征的地方所共同约定的语言代号。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地名,只有那些对人们有方位意义,本身又具有一定可辨形态特征的地方才有可能被授以名称。”(中国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编《地名学文集》)。“两志”把北至内蒙的阴山、南至山西、河北边境的恒山等三省区广袤之地指称“必有云南之称”,这一凭空猜想的泛指性,违背了“特定位置、范围及形态特征”和“可辨形态特征”,因而纯属空想,是没有现实可能性的。

“两志”违背地方志“述而不论”的原则

“两志”在元代业已定名云南省名之后,竟然说“云南迁民”不是指云南,这至少是对历代大量文献对云南“小云南”记载之失察,且将作为国家治权的地名,竟与“口头禅”等同视之,说:“故传称云南,又以非云南省,故又别之为小云南。亦犹吾东府人侨居关外,概呼登、莱为海南耳。”《北史》和《隋书》明确记载:“海南儋耳归附者千余峒”,是“海南”地名最早的记录。犹不可能因有“吾东府人侨居关外,概呼登、莱为海南”的“口头禅”而将登、莱命名为“海南”地名;同样,也不可能在元朝定云南省名之后,又在“阴山之南、恒山之北”再弄出“云南”“小云南”地名。这种无任何事实依据,以猜想代替客观存在,以“口头禅”式的非正式指称来排斥“云南”“小云南”,至少是不严谨的。

“两志”以所列几个称“云”字的地名,妄议“必有云南之称”,违背了历代方志学家所坚持的方志“以记载事实为要务,无须论证,更不能由作者站出来阐述观点”即“述而不论”的原则。《莱阳县志》编纂者因违背修志原则,自感心虚,有意将其置于《卷末附记·杂述》,以掩其责。《牟平县志》虽承认所持论点没有根据,但竟认为:“说虽无据而近理”,这只能是“近”想当然之“理”,而违背了志书“以记载事实为要务,无须论证”之理,“两志”既是对西南边陲具悠久历史文化命脉的云南省的漠视和否定,也是对出生入死、一闯胶东、二闯关东、防倭寇、守边海、为胶东半岛和东北荒原的开发作出无数牺牲和贡献的“云南”人、“小云南”人的漠视和否定,更是对古往今来无数寻根者的误导和迷惑。民国《牟平县志》亦恐有妄议之虞,苦心孤诣留下开脱责任的后路,不得不承认:“但本县间有能举其自云南某县某地来者,未必尽系传闻之误。或有其事而史未及载,或人民自动迁徙,亦未可知,阙之以俟知者。”今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调查组亲临山东,考查证实当地大量村庄确属云南移民所建,历史真相,业已澄清。

“两志”之失,令人警醒,为今天新方志的编修提供了历史教训,即编修方志不能凭空猜测乱发议论,必须坚持“立足实际、科学分析、辨别考证、利用资料、科学编纂”的原则。本文指出“两志”关于“小云南非云南”论的失误,是为了论述“小云南”的各种相关观点,并非全面否定“两志”在其他方面的学术价值。应该承认,“两志”在记载两县多方面的史料为后人提供借鉴上,是具有重要作用的。

(作者地址: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分享按钮